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喜凤 我是1997年7月得法。2000年去北京证实大法被非法抓捕。因自己修炼不够精进,人的执著心太多,对法理解得不够深刻,回来后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给大法造成了损失,感到万分悔恨。在此我严正声明,过去所做的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重新做起,精进实修,加倍弥补,不辜负师父的大慈大悲,走好走正今后师父给安排的修炼道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8/31/56588.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