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俊霞
我于2002年4月份被公安局强迫送洗脑班洗脑。在此我郑重声明,在洗脑班所做、所写、所说的背离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加倍弥补损失,跟上正法进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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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8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566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