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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国平

    我于2003年1月16日被当地恶警非法绑架,2003年2月13日被非法送至劳教所劳教。在劳教所,由于自己有放不下的执著,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情,给大法抹了黑,愧对师父的慈悲苦度,自己万分痛心。2003年8月23日我和其他三名大法弟子正念闯出了劳教所。在此,我严正声明:在劳教所自己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自己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进程,坚修大法到底,以不辜负恩师的慈悲苦度。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3/56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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