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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黄宝田

    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于1999年10月进京上访,被政府有关部门非法送进劳教所,被非法判了三年劳教,因在迫害下和强行洗脑下,放弃了坚修大法的正念,走向邪悟,并做了违背大法的事。回家后,法轮大法的法理一直在我的脑海里念念不忘,也一直指导我的一言一行,我一直认为只有法轮大法能救度我和众生,我在劳教所写的“保证、决心、揭批、悔过”等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3/567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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