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英名
自99年7月20日法轮功被迫害以来,我对任何人所讲、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标准的,违背自己心愿的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随师父,慈悲度人,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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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4/56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