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扬明亭
在2001年秋天,被抓进拘留所,由于自己在法上没有精进,自己有强烈执著,在拘留所里,在谎言的欺骗写了“转化书”,现在严重声明签字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4/56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