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广来
由于我学法不深,动了人情,配合了邪恶,签了字,做了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特此声明我所签的字作废。加倍弥补,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5/56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