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庆国 我是九六年得法的。得法后的幸福与喜悦无以言表!身心都得到了净化,整个人都发生了巨变。但是后来由于学法不深,主意识不强,在各种干扰和人心带下做了对不起师父的错事,对大法犯了罪。特别是在这次迫害中,正念不足,在求安逸心的带动下,有意的配合了邪恶的要求,做了违心的事,伤害同修的事,更对不起师父的慈悲苦度。在此严正声明:在被迫害期间所说、所做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之事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同时今后要加倍努力,做好师父要求大法弟子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18日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