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冬英
本人因强迫劳教期间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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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8/56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