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桂芬
2003年7月25日在大搜捕过程中,被恶警从家中翻出大法经文,因此被非法抓捕,在白纸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在此声明作废。以后要学好法,正念正行。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9/57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