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春梅
在1999年7.20以后,由于邪恶的疯狂迫害,在单位的压力之下所签的“协议”或家人代写的一切东西,现严正声明作废。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紧跟大法进程,勇猛精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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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8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9/57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