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月梅
我以前所写过的 “悔过书”之类的声明作废。因为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9/570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