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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庆玉、赵德清 我于98年得法,99年7.20以后,两次去北京证实法,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期间因主意识不强,在邪恶的迫害下,顺水推舟叫别人给写了“二书”,做了一些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应该做的事情,辜负了师父的期望。现在郑重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话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到底,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0/5712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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