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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晋桂芝 2002年12月份晚间,派出所民警无任何理由、手续,私自闯入我家搜查,并把我带走无故非法拘留15天,在拘留所强烈迫害下,逼迫写了“三书”、索款后才放回家,虽然是家属写的,但自己签了名。深感对不起师尊和大法。为此声明所写的“三书”一律作废。今后精进修炼,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4/5738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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