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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项淑珍

    我深为自己对师父、大法的犯罪感到痛心。因自己学法不精进,当首恶江泽民在全国掀起攻击、诽谤我们师父和大法,残酷迫害大法弟子时,我失去了理智,配合了邪恶,表现在:

    1.当恶人恶警多次到我家指出我藏书、资料的地点时,我叫爱人把有很多师父法像、洪法时挂的横幅送到厂锅炉里烧了。

    2.上交了2套大法书,一套师父的讲法录音带和师父一张照片。

    3.写了本炼功点的人名单。

    4.在工厂印的“不能走出去发洪法单”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师父的慈悲和佛恩浩荡,为了不让我们在树立威德的正法时期留下任何污点和遗憾,在《明慧网》给我们留下发表声明的宝地。在此我郑重声明:我以上的所做、所为都是对师父、对大法的犯罪,是被邪恶钻空子。我一定珍惜这机缘,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师父要求我们应做好的三件事,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罪业。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5/57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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