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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宫翠卿 在2003年7月的晚上,我和一位同修去贴真相标语被邪恶抓住,被抓时恶警给我捂着眼,两个人使劲按着带到镇派出所,它们逼我说出标语是谁给的,它们4、5个人逼我按手印、照相、我不配合,我说我没犯罪就不按、不照像,又把我送到拘留所。我们绝食绝水抗议,它们在非法提审我的时候,7、8个人三班倒的手段,颠倒黑白逼迫说邪悟、诽谤大法的话,利用株连九族连累家人逼迫我,它们又说只要按手印就送回家,在家别出去证实法了就行了。由于自己学法学得不深就按了手印,照了相。还有我村的书记领着派出所非法抄家,把所有的大法书和师父的大连讲法,资料都翻走了。我心里很难过,辜负了师父的慈悲救度。我现在声明:在被逼迫下所说、按的手印、照的相作废。重新回到正法中来,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7/5750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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