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荣秀花 在2003年7月6日晚上,我和一位同修去证实法被村治安主任举报,在做完真象资料时被派出所恶警抓住,被抓时被3、4个恶警用手巾蒙头,用手和脚用力踩颈部,伤的后背和颈部好几天不敢活动。带到派出所后问我姓名,我不告诉它们,一位恶警就用手打我脸,逼我按手印,我不配合它们,就在7月7日下午送到拘留所,邪恶有的去我家抄家,把书拿走,到了拘留所我就绝食抗议,在提审我的时候,7、8个恶警轮班不让我睡觉,断章取义师父的法、抠字眼,利用株连九族连累家人来逼我,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心太多违心的放弃了修炼,按手印、照相;辜负了师父的慈悲救度,但是强制改变不了人心。我现在声明:在高压下所说、按手印、照相等一切作废。重新回到正法来,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7/57507.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