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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于丽丽

    我因在地上捡到庆祝法轮大法十一周年条幅,被居委会治安人员举报,拘留半月,派出所、“610”强行把我从拘留所送到610洗脑班,由于自己学法不扎实,没有真正把师父的法学好。有执著,有漏,让旧势力钻了空子,说了对不起师父的话,背叛了师父,背叛了大法,心里极其悲痛难受,给自己修炼的路上抹黑。要从新回到正法修炼路上来,跟师父回家。特此严正声明:在洗脑班所写的、“保证”、“悔过”、“揭批书”等,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决不离开大法,加紧学法炼功,按照师父说的去要求自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7/575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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