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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建华

    我是96年得法开始修炼的,并严格用法来指导自己的一言一行。在2000年的一次被抓捕中写下了“保证”,后来又被强迫按下了手掌印,当时认为自己做的很对,没有配合邪恶。但在今天,随着正法的进程,我认识到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和指使,所以我严正声明,以前写过的“保证”和按的手掌印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9/57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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