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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晶

    我1996年11月得法,由于学法不深,没有清醒的认识,在1999年7.20受到中国邪恶流氓集团的压力下,由于怕心把大法书交了。想起此事心里内疚,实在难受,还有学员替我“签字”,而且还有过思想不正的念头和种种怕心,玷污了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称号,愧对恩师。明白后内心真的受到很大的强烈震动。所以我今天严正声明,把所有对不起恩师的和所有不符合大法弟子称号的事情全部作废。今后要做名名副其实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情。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9/57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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