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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新荣 我于1997年得法,7.20以后一直都以法为师,坚修大法。最近一位功友出事后说出了我。由于单位领导、“610”向我施压。我在压力面前,怕心重,正念不足,又被人情所带动,写了所谓的“保证”。过后我非常后悔,这是我修炼道路上的耻辱。现在我郑重声明:我向单位、“610”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9/576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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