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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爱林 我是97年修炼法轮大法的,在99年11月中旬去北京天安门正法被送回本地拘留13天,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执著心多,正念不足,向邪恶写了“保证”,我严正声明作废。我要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做好三件事,勇猛精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19/5764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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