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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宋丽娟

    我是97年得法的,由于自己患多种疾病,经过修炼,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做一个真正的好人。可是就是这么好的大法,在99年7.20号却不让炼了。派出所、街道办事处还三番五次来我家骚扰,由于当时学法不深,怕心出来了,用常人之心维护自己的利益,因此把师父的法像和师父的两本书交了,又让写什么对法轮功的认识,我虽然写了,但没说一句对大法不好的话。经过不断的学法认识到了这样做是不对的,不也是按照邪恶的安排在走吗?交师父的书和法像不是对师父的最大不敬吗?这哪象师父的弟子呀!师父为了救度我们发那么大的慈悲心还在挽救着我们,等待着我们,我们有什么理由还做不好呢?因此我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好的事全部作废。一定要走好师父安排的路,正念正行,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6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0/576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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