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秀

    我于一九九九年七月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作废。我于一九九九年七、八月间,单位支部书记找我“谈话”,让我在“不出去集体炼功,不集会,不结社”等“保证书”上签字,该“保证书”单位领导、局领导也要签字,叫“联保书”,迫于情面,我签字了,街道也拿同样的“保证书”找我,没找到我,他们找别人给我代签的字。随后局党委书记和局纪检书记找我“谈话”,我说了妥协的话。再后来大约是二零零零年初或是暑假,派出所管片的民警拿一张印好的“不去北京”的保证书,让我签字,我签了。当时对于去北京,在法理上认识不清。二零零一年七月在看守所,公安局法制科的人提审我,我说我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写。由于单位领导托关系也去了,我邪悟地觉得我被抓,给单位领导带来了“麻烦”,为了给单位领导“面子”,当他们逼我说你还炼不炼了,我违心地说“不炼功了”。以上所作所为愧对师尊,愧对大法,悔恨这一切。现在我声明所有不符合法的言行作废。不管我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学法炼功一直没有放弃。二零零一年七月被判劳教一年,凭着正念,在师尊的呵护下,劳教所拒收,无条件释放。二零零二年十月被抓到洗脑班。仍然是凭着正念,同室的八个人全部无条件释放。今后我要和同修比学比修,学好法,发正念,讲真相。走好最后的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1/57723.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