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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千祥 我于2002年10月13日被非法绑架,于2003年3月25日送劳教所,期间由于人心太重,不能在法上认识,做了一个大法弟子决不应该做的事,在8月23日同几位同修正念闯出劳教所。在此,严正声明:在劳教所的言行和“四书”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1/5772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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