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慧 我以前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事一律作废。做到“坚修大法心不动”,做好师尊告诫的“三件事”,做好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走正大法弟子的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2/57760.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