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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赵俊珍

    我于8月5日与儿子到悉尼中领馆办理旅行证件时,当领馆知道我是法轮功学员时,就让我写声明说“今后不炼了”,我没有写。他们拒绝给予办理。后来我儿子背着我在领馆写了不利于大法的声明。这是违背我个人意愿的。特此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2/57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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