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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张仕珍

    我49岁,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99年7.20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大法。一开始我就受到单位和公安局的迫害。99年8月初单位、公安局,居委会及区新闻记者等7、8人把我叫到村派出所威胁和迫害我。开发区综治办写了一篇不实的嫁祸李老师和攻击大法的文章,并要我公开说“保证不要再修”等。我坚决不说,他们软硬兼施,威胁我与强迫我一个下午,被他们折磨的死去活来,手段非常下流,搞的我神志不清时,我说了一些不该说的话,并强行录像在开发区新闻台播放。回家后醒过来,认识到自己被邪恶在利用。第二天一上班我就去找综治办张××现在的“610”头子,想要回录像带毁掉,但没实现。因不肯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在北京证实法被抓,被非法劳教一年。被关押在劳动教养所,受尽折磨,遭到疯狂的迫害。在邪恶的黑窝里长时间不能学法炼功,加上自己学法不深,受到他们那些邪恶、阴险、毒辣、下流和卑鄙的手段,被他们邪悟所欺骗,写了“四书”。我现公开声明,以上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我全盘否认。以前所签、所写、所说和录音、录像全部作废。并要坚定修炼法轮大法,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和完成历史赋予大法弟子的神圣使命。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3/578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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