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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淑芬 我是从98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是法轮大法给了我美好的一切,修炼法轮大法后我的心理和身体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过去很多疾病都不治而愈了。在这里我感谢伟大的师尊慈悲救度弟子。 2000年11月一天下午,我正在家里干活,当地派出所两个干警到我家进屋就翻,数十本大法书和炼功带等被非法没收,把我带到派出所,问我还炼不炼,我当时很坚定地说:拘留我也炼,当晚就把我送到本县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经济损失1,500元。此后派出所警察经常来我家骚扰我学法炼功,我的亲人替我写过“保证书”之类的东西,我也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是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对法的不坚定,给法造成负面影响,给自己的修炼道路造成障碍,是一个真修弟子所不应该做的。特此声明所写、所做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要按师父所说的去做,按法的标准要求去做,走好走正,在圆满自己的修炼路上精进实修,作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7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3/578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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