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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翠英 我于1999年3月修炼法轮功,我因证实大法被劳教。在劳教所里写了“保证”、“三书”,给大法造成了严重损失。在此声明,所写的一切作废。在以后的正法路上,一定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3/5780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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