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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清兰

    在2003年6月份,由丰满区610和江南乡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乡长王金和华山路派出所来到腰岺村找到我的丈夫,问他我还炼法轮功不,家人说:她不炼了。他们说:那你就写“三保证书”,我们好回去交差。我家人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替我写了“三保证书”,当时由于学法时间太少,悟性上不去,没有及时纠正这一做法,总走弯路,没有跟上正法进程。现以严正声明,无论以前我和家人所说所做所写的一律作废。改正错误,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5/57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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