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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剑兰 我于1998年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20邪恶势力开始迫害法轮功,我因坚持修炼,为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三次到北京上访,三次被非法拘留,并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在被劳教期间,在各种邪恶流氓手段的威逼、欺骗、高压下,在我神志不清时被迫写下了所谓“不炼功”的“决裂书”,“悔过书”等“三书”,这都不是我内心的真实表现,是不情愿的,现在我郑重声明,我所写、所说、所做的所有不符合法轮大法要求的一律作废。坚定修炼。以后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6/5798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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