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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伟民

    由于自己学不深,有对人的根本执著,怕心没有去,在劳教所期间,在重大考验中做了一个大法弟子根本不能做、也不应该做的事情,声明所说、所写的对大法污辱的话作废。加紧学法,跟上正法步伐,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万分珍惜这万古不遇的修炼机缘。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6/57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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