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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俊香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怕心重和对亲人的执著,在邪恶的迫害下,自己没有正念,头脑不清醒,没有按着大法的要求去做,在劳教所、分局、派出所和社区说过、写过一些对大法不利的事,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违背了大法原则,干扰了师尊正法,我特别痛恨自己。我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所说、所写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以后我一定坚修大法紧随师。时刻把自己当做一个真正的修炼人去做一切事,加倍弥补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8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8/58099.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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