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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秀芳

    我于2000年12月份去北京护法,元旦之后返回,在这期间,单位多次来干扰我,并强行要去3000元押金,说一年后给我,当我去要回押金时,邪恶逼我写“保证书”,由于一念之差,便顺从了它们,当时心里还想先应付它们,然后再静下心来学法。但是通过近来学法得到的感受,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真是大错特错,一切全是我学法不深,没站在法上去认识这件事。在此我严正声明过去我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那本不是我发自内心的想法。并且今后继续坚修大法,不再说违心的话,一心一意的坚决跟随师父走。加倍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29/58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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