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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佘廷有 由于我学法不深,在情和安逸心的驱使下,盲从地在公安局政保科写的“攻击大法、诽谤师父”的“材料”上签了名、按了手印。事后我痛心疾首、追悔莫及,感觉我不是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无论以任何形式强加给我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统统作废。我决心在以后的时间里坚持学法炼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进程,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9/30/5815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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