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全昌、李玉珍、谷玉清
自“7.21”以来我的一切违背大法的思想、言行和书面材料一律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0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