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单子茂、李贵珍、仁长友、黄继文、王彩文、张友杰
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0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