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解秀琴
我在1999年7月22日以后,受到居委会、派出所的威胁,违心地在保证书上签了字,现在声明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0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