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美香
我过去所写的假保证,及口头、书面所有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0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