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迟淑娟、郑秀芝
自99年7月大法遭迫害以来,由于我对法认识不足和有执著心,写了保证书和说了不利于大法的话,现声明一律作废。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0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