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兰霞、郑兰瑞
以前由于学法不深,不能从法上认识法,被邪恶钻了空子,现在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法的签名、保证等一律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0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