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志碧、陈元浩、邱昌贵、陈旺珍、陈思可、邱时友
我们以前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写了保证书。我们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1/10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