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淑琴 我于96年初得法、炼功。通过修炼了法轮大法,使自己的身心得到变化,受益非浅。所以用个人的体悟向政府说明师父与大法的真象,结果被非法劳教三年。由于自身对大法认识不深刻,被邪恶利用,做了一些损害大法与师父形象和名誉的罪恶,深感惭愧、自责。今天特此声明:在2000年12月以后所写的“决裂书”、“悔过书”等等全部作废。坚决修炼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5/60052.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