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新兰 我以前由于受蒙蔽,使自己悟性差,写了不该写的“悔过书”一类的东西。在这里我声明全部作废!作废!因为作为大法弟子那是绝对不应该做的事,我要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60113.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