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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曲凤珍 2002年4月厂工会主席、书记到我家拿出单位制作好的“条文”,内容是诽谤法轮功,逼迫不能炼功,如果继续炼功,就和单位脱离关系,停发工资等各款项,强行我签字。因生活所迫,所以我签了名。我认识到是错的。我签的各项一律声明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1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6/6011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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