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政钊
在学校反对大法的活动中,我也误入歧途,在此,我声明我的签名做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4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10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