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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元华 我以前被抓去强逼所写的书面文字“保证“,是违心而做的,坚修大法是我的真心,今特此声明:以前所有在邪恶手中的证据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0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8/6023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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