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淑芹、李淑兰、金桂香
我们以前所写、所做、所说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和语言,现在声明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1/5/1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5/2/10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