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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黎爱兰 我今年87岁,修炼法轮大法多年,由于怕心和常人心促使自己在邪恶迫害到来时,在居委要求下违心地写了一个“材料”,做出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现声明作废。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9月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10/6036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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